组织准备提拔干部时,都审核档案的哪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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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提到: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坚持“凡提必审”,“提”包括进一步使用(重用)、职级晋升、选任提拔、调任转任、交流任职等,都需要对档案进行审核,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事部门需要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任前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 01
重要信息前后记载是否不一致。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基本信息。是否存在涉嫌涂改造假、重要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原始重要依据材料缺失的情形,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干部使用的情形等。 一个人的经历是唯一的,重要信息也应该是唯一的。如一名干部是1983年5月出生,那档案内的所有出生日期都应该填写1983年5月,否则就存在造假嫌疑。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在干部档案中,出生日期的填写存在比较随意的现象。填写不一致、填大填小的情况都有。为了不影响干部后续的任用,在提拔前,必须对干部信息进行确认(认定),不能摇摆不定。
02
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涉嫌涂改造假。这一条,与其说是审核干部的档案信息,不如说审核干部的人品,是否对党忠诚。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提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发现涉嫌造假的,一律暂停选任程序,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还记得“五假干部”卢恩光吗?
“卢恩光,你年龄、学历、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和家庭情况严重造假,长期欺瞒组织,造成了严重影响。经本法院判定你严重违纪,你可认罪?”
2017年5月25日,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卢恩光因严重违纪被党组织开除党籍。 这位昔日风光无限的副部级干部荣幸地登上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被告席,经审处以12年有期徒刑并罚款300万元。 03
重要档案材料是否齐全。重要材料,是指直接影响干部的录用、交流、晋升、退休等情况的材料。 如:有工作调动经历,却没有调动审批表;是公务员身份却没有《公务员登记表》;是党员,没有《入党志愿书》;是高级职称,却没有职称评审材料;提拔副处级领导职务,却没有大专以上学籍材料(不包括破格提拔)等等。 这一条,主要核实干部的硬件条件是否符合提拔的要求,有无存在影响干部任用的情形。 04
未按规定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或审核发现问题没有处理或者处理不当 这种情形属于一票否决项,只要没有做档案专审,一票否决!在没有查清问题和认定前,暂缓提拔程序。 这一条,归纳起来,就四个字:“漏审”+“错审”。不管是漏审还是错审,都是提拔时不允许的,必须经过审核后,对重要信息给予认定,才可以继续走提拔程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2019)问答》,动议时的档案审核,把握好这几点,足矣! 档案未核准前一律暂缓相关程序,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