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林长制落实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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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动林长履职尽责、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今年以来,我市创新构建“林长+检察长+公益监督员”机制,通过全面参与、依法监督、协同联动,形成检察监督、公益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推动全市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护航落地有“声”。先后印发《关于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林长+公益监督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检察院与林长办建立沟通联络、线索移送、协作办案、专项整治和重点督办、督促整改等机制,在此基础上,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公益监督员,组建“民间林长”队伍,配合各级林长,做好森林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灾减灾等工作。目前,市县两级已建立起“林长+检察长”机制,组建200余人的“民间林长”队伍。举行“林长+检察长”工作联席会议,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林业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共同守护全市森林资源。
二、凝聚思想共识,精准打击协作有“力”。市检察院和林长办依托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保持常态化对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临时会议,及时沟通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做好案件信息共享,检察机关监督并提前介入涉林刑事案件办理,引导侦查取证,依法精准打击犯罪。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全市有树龄1000年以上古树20株,这些千年古树不同程度存在树干中空、树皮开裂、树枝干枯、病虫危害等现象,反映出保护意识淡薄、保护措施不到位、保护资金缺乏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检察机关和市林长制办公室积极开展行动,根据相关线索先后向4个单位发出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的检察建议。相关单位立即行动,对20株千年古树建立档案,实现了“一树一档”、“一树一策”,并探索“一树一景”“一树一园”的保护利用模式,在全省率先建设了一批以古树为主题的乡村口袋公园,达到了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的双重目的,有效推动了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开展。
三、创新工作举措,同向发力监督有“效”。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体系、设立生态检察官工作站(室)等模式,推行检察长参加同级林长会议、检察机关参与林长巡林巡查等方式,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充分发挥公益监督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监督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监督各级林长、林业部门及林长制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工作作风、队伍建设等,对林长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加大宣传教育,普法结合引导有“招”。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植树节、森林日、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开展生态保护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生态法治引领作用,形成全社会保护林木生态资源的共识。日前,在高唐国有旧城林场开展了“林长+检察长”专题宣传活动,活动围绕“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 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主题,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和林场职工介绍了全市“林长+检察长+公益监督员”机制有关情况,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林业工作的认识,营造了关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