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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此文,终于深谙“请示”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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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长时间处于一个“窗口部门”领导的立场,所以,单位的工作人员经常向我“请示”。所谓“请示”,举个例子来讲,就是当遇到棘手的问题时,就自己的处理方法是否得当,向上级进行询问,等待上级做出判断。

“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我想这样进行处理,您觉得怎么样?”这是请示的正确说法。

但是,最近不能称为请示的“请示”逐渐多了起来,比如,“有群众来投诉我们,显得非常生气的样子,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您看应怎么处理呢?

如果有人这样向我请示,不用说,我肯定会大发雷霆:“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应该怎么办是你必须想的事情。群众发火,群众为什么发火?我们单位应该做些什么?怎样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这些都是你应该考虑的事情,快回去自己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来请示的人应该是工作的直接担当者,而请示的对象则应该是直接领导或者更高层的领导。对于这项工作,最了解的恐怕还是直接担当者,因此在确定对策时,担当者应该比直接领导拥有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方法。

高层领导者所能做的只是从比较高的角度进行判断,对请示的内容提出一些意见、建议。“选择你认为最有效的方法,但是在某某点上要特别注意。”被请示者的回答无非如此。

如果担当者连问题的解决方法都等待领导者提供,那绝对是担当者的失职,这样的人应该辞退。

也许大家会觉得我说得太苛刻了。但是,如果一个员工对自己的工作充满自信,他还会把应该由自己做的事交给直接领导吗?

说到底这是自己的工作,而只有自己才是解决这一问题最合适的人选。难道作为员工不想向直接领导证明这一点吗?因此,在请示的同时,通过自己的力量解决问题、打开局面是每个员工应该做到的,也是直接领导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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