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十二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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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文人、桐城派代表人物刘大櫆,在其著作《论文偶记》中总结了一套文学创作的“十二贵”,分别是:文贵奇,文贵高,文贵大,文贵远,文贵简,文贵疏,文贵变,文贵瘦,文贵华,文贵参差,文贵去陈言,文贵品藻。刘大櫆是散文大家,这“十二贵”主要是从散文创作的角度来说的,但其中很多道理对公文写作也非常适用。
因为“前人之述备矣”,这里我就不背书了,主要是运用逆向思维,送出一套公文写作“十二忌”。当然,公文与散文毕竟不同,这“十二忌”与刘大櫆的“十二贵”并不一一对应。我认为,写公文主要有这么一些禁忌:
一忌抄。写文章,可以学习,可以模仿,可以借鉴,可以引用,就是不能抄袭,决不能以“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为写作理念,以“剪刀+浆糊”“复制+粘贴”为写作手法,把别人写的东西当作自己的。抄别人的不行,抄自己的也不好,因为写文章要求“惟陈言之务去”(唐·韩愈《答李翊书》),旧饭再怎么翻着花样炒,营养和味道也比不上新饭。
二忌假。公文造假的手法有很多,有数据注水、夸大其词的,有掩盖问题、文过饰非的,有言不由衷、信口雌黄的,有移花接木、乾坤挪移的,等等。凡此种种,都是事业的天敌、写作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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