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工作总结

某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摘要:好笔杆子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某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好笔杆子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某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渝公交驾校 [2003] 18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生寝室管理工作,规范学生寝室行为,构建整洁、安全、文明、和谐的寝室环境,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修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某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二章 机构设置、职责范围

第二条 学生寝室由学生处、安全保卫处、资产后勤处、物业公司及各二级学院共同进行管理,并按照相关职责执行。

第三条 学生处设立大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宿管中心”),建立、健全各项学生寝室管理规章制度,并根据学生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负责寝室纪律检查、文明教育、文化建设、内务评比、分配寝室、以及提出违纪事件处理的建议意见。

第三章 学生住、退宿规定

第四条 凡是学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入学时,由学生处统一安排住宿,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学生按报到流程办理入住手续。

第五条 学生寝室住宿费用收取标准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政策执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每学年交纳一次。学生临时入住寝室住宿费用由计划账务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第六条 学生住宿期间必须根据规定缴纳水电气费。水电气费采取使用人平摊自理方式,由资产后勤处代为收缴。

第七条 学生须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行课期间,22:00前必须归寝;周末、节假日期间22:30前必须归寝。不能及时归寝的,必须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归寝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经值班人员核实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 为保证学生正常休息,学校于每晚23:00统一断电断网,学生应立即就寝。

第九条 学生要爱护寝室公物,对寝室内个人及公共财产要承担保管责任,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第十条 入住学生必须按指定寝室、床位入住,规定学制年限内所住宿的寝室一般不变更,严禁私自出让、出租。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床位的,需结算原寝室水电气费后,在床位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在每月最后一周由二级学院初审同意,宿管中心做出调整决定,调整时间从宿管中心同意之日算起。

第十一条 因病、参军或其它特殊原因而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应办理退宿手续。其原床位不予保留,复学后再次办理住宿手续,床位另行安排。产生的住宿费,从学生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至办理退宿手续之日止。

第十二条 因毕业、退学、转学、处分等原因终止学籍的,应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寝室内清洁卫生打扫干净,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寝室,按时离校。无特殊原因拒不办理退宿手续的,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动办理的,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强制其搬出寝室,寝室清扫、维修或寝室另作它用等原因而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应退宿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三条 学生离校时应遵纪守法、做好寝室清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清点公物,如实退还寝室钥匙、空调遥控器等设备、结算水电气费,不得焚烧纸张和其它物品。

第十四条 根据学校住宿定额情况、寝室基建和维修工作需要、学校对寝室的征用等原因,对学生的住宿进行调整,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故意阻挠调整工作。

第四章 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校外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外住宿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凡家住学校区域附近的,自每学期开学报到之日起15天之内可向学校提出校外住宿申请;

(二)大学三年级在外实习的学生,因实习需要可提出校外住宿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和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程序:

(一)具备申请资格的学生,可向辅导员领取并填写《某学校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

…… 此处隐藏4840字,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客服QQ:38536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