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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5:大学党委工作部门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套表汇编(高校)(5篇)(含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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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党委工作部门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套表汇编(高校)(5篇)(含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

 

目录

1.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办公室)

2.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宣传部)

3.师范学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巡察办、监察室)

4.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5.师范学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学生工作部)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办公室)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分

1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抓实抓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暨2020年重点任务推进的目标任务。[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未主动查处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会议记录为准),未完成分解落实的工作任务,每项次扣2分]

6

 

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党内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2分]

6

 

3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完成校内巡察工作任务,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未认真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每项扣3分]

6

 

4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根据学校党委年初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把上级和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协调校党委每半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并在次年1月底前向省委和省纪委专题报告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年度校党委工作计划要点中未反映相关会议精神的,扣2分;校党委未完成年度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的,扣4分;次年1月底前未向省委和省纪委专题报告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扣4分]

4

 

5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组织中期、年终责任制检查考核,协调落实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考核校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要求;协助校党委及时上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等相关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按照职责权限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未协助校党委开展责任制中期、年终检查考核的,每项扣4分;监管责任不到位,问责工作不认真,问责事实调查不清、责任认定不准确、问责方式不恰当的,每项次扣5分;未协调落实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考核要求的,每人次扣2分]

8

 

6

严格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认真做好上级对学校党委上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协助校党委落实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谈话制度。[未对上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的,每项次扣2分]

4

 

7

充分发挥校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修订完善校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党委议事决策效率,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协助校党委班子成员抓好联系学院和分管部门职责范围内业务工作的同时,深入二级学院、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协助校党委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监督和廉政教育,落实双重生活会制度;协助校党委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认真履行机关党委办公室职能职责,加强对机关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部署。[协助校党委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力,党委议事决策效率不高的,每项次扣5分;协助校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不力,每项次扣5分;无相关会议记录或印证材料各扣5分;未认真履行机关党委办公室职能职责的,扣5分]

10

 

8

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改进文风会风;加强对党委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党委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督导不到位,导致对学校整体工作推进造成一定影响的,每项次扣2分]

6

 

9

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监管。协助校党委书记亲自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切实落实党章党规“进课堂”的要求,及时掌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情况,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协助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授专题廉政党课或作廉政专题报告。[未协助校党委书记及时掌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情况,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散布错误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扣6分;未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讲授专题廉政党课或作廉政专题报告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

6

 

10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脱贫攻坚挂钩责任,定期深入脱贫攻坚联系点进行“挂包帮、转走访”,严格对扶贫工作队员和扶贫资金的管理,克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未完成扶贫攻坚工作任务或对扶贫资金监管不严导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分]

4

 

11

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责任担当;要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制度,对所属人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协助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谈话制度,并做好谈话记录。[责任担当不够,部门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不到位,未开展“四种形态”谈话或谈话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工作情况汇报会、不亲自汇报工作落实情况的,每次扣2分;部门及所属人员被问责的,每项次扣2分]

6

 

12

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和廉洁自律测评。在年终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按规定要求进行述责述廉,并组织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没有开展述责述廉的,或以述学述职代替述责述廉的,扣2分;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廉洁自律测评综合满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4

 

13

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继续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的,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认真解决的,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的,扣4分]

4

 

14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情况发生;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情况不主动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对“错峰违纪”的问题、“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不力,压案不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所属人员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出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6分;所属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每人次扣3分。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

6

 

15

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不断完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宣传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6分;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决策失误,给部门或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扣6分;发生泄密事件的,扣6分]

6

 

16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书的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抓好上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未对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认真整改的,扣2分]

2

 

17

深入推进党务、部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强化党内监督;及时公开绩效考核、评先选优、党费收缴等情况;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经费的列支、审核、报销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时公开部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未及时公开党务、部务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出现未严格执行部门经费预算、未严格执行经费列支审核报销的或“三公”经费控制不力的,每项次扣2分]

4

 

18

畅通服务师生员工的渠道。重视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协助分管校领导及时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师生关系。[服务师生员工渠道不畅通,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刻意刁难或故意推诿,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引起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分]

4

 

19

重视并支持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重视、不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所属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4

 

合计

##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宣传部)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分

1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抓实抓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暨2020年重点任务推进的目标任务。[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未主动查处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会议记录为准),未完成分解落实的工作任务,每项次扣2分]

6

 

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党内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2分]

6

 

3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完成校内巡察工作任务,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未认真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每项扣3分]

6

 

4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实施“校园基础文明”巩固提升计划,强化校园基础文明创建成果,查缺补漏,提升文明校园内涵质量,发挥文明校园辐射引领作用;升级改造“道德讲堂”为“文明文化大讲堂”,依托滇中国学院组织开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讲堂”,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大学生艺术团建设与管理,凝练校园文化特色,开展“新时代与文明同行”系列文艺精品展演活动,提升校园文化质量和水平;推进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把其纳入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及时报道学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未开展相关活动提升文明校园内涵质量要求,氛围营造不力,严重影响“文明校园”复评工作的,扣20分;未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或无印证材料的,扣10分;未按要求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的,扣10分;未及时报道学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扣10分]

20

 

5

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监管。在拓展宣传渠道的同时,要加强对校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官方微信平台、讲座论坛的审核备案,确保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未对校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讲座论坛从严审核,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散布错误言论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18分]

18

 

6

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责任担当;要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制度,对所属教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责任担当不够,部门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不到位,未开展“四种形态”谈话或谈话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工作情况汇报会、不亲自汇报工作落实情况的,每次扣2分;部门及所属人员被问责的,每项次扣2分]

6

 

7

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和廉洁自律测评。在年终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按规定要求进行述责述廉,并组织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没有开展述责述廉的,或以述学述职代替述责述廉的,扣2分;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测评综合满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4

 

8

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继续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的,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认真解决的,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的,扣6分]

6

 

9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情况发生;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情况,不主动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对“错峰违纪”的问题、“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不力,压案不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所属人员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出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6分;所属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每人次扣3分。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

6

 

10

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不断完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部门领导干部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6分;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决策失误,给部门或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扣6分]

6

 

11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书的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抓好上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未对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认真整改的,扣4分]

4

 

12

重视部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部门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经费的列支、审核、报销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未及时公开部务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出现未严格执行部门经费预算、未严格执行经费列支审核报销的或“三公”经费控制不力的,每项次扣2分]

4

 

13

畅通服务师生员工的渠道。重视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协助分管校领导及时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师生关系。[服务师生员工渠道不畅通,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刻意刁难或故意推诿,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引起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分]

4

 

14

重视并支持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重视、不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所属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4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分

1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抓实抓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暨2020年重点任务推进的目标任务。[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未主动查处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会议记录为准),未完成分解落实的工作任务,每项次扣2分]

6

 

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党内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3分]

6

 

3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完成校内巡察工作任务,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未认真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每项扣3分]

6

 

4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根据学校党委年初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把上级和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学校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点;加强对校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让统战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学校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点中未反映相关会议精神的,扣4分;指导校属党组织党建工作不力,被问责的,扣4分;统战工作规章制度不健全,统战工作开展不力,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扣8分]

8

 

5

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干部“能下”制度;加强干部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干部培训;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落实纪委副书记提名考察要求,并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备;大力支持学校纪检巡察监察队伍建设,落实纪检巡察监察干部选聘要求;认真开展“双超”(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委托审计处开展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充分运用审计结果。[未对干部任用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进行查处整治的,扣10分;未委托开展审计业务的,扣5分;未落实纪检巡察监察干部选聘要求的,扣5分;未按要求开展第六轮处级干部聘任的,扣5分]

10

 

6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脱贫攻坚挂钩责任,定期深入脱贫攻坚联系点进行“挂包帮、转走访”,严格对扶贫工作队员和扶贫资金的管理,克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未完成扶贫攻坚工作任务或对扶贫资金监管不严导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扣6分]

6

 

7

加强对干部的监管。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力度,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六大纪律”;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按照职责权限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监管责任不到位,问责工作不认真,问责事实调查不清、责任认定不准确、问责方式不恰当的,每项次扣5分]

10

 

8

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责任担当;要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制度,对所属教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责任担当不够,部门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不到位,未开展“四种形态”谈话或谈话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工作情况汇报会、不亲自汇报工作落实情况的,每次扣2分;部门及所属人员被问责的,每项次扣2分]

6

 

9

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和廉洁自律测评。在年终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按规定要求进行述责述廉,并组织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没有开展述责述廉的,或以述学述职代替述责述廉的,扣2分;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测评综合满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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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继续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并纳入党建工作和党校培训的内容;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未督促指导校属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的,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认真解决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的,扣8分]

8

 

11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情况发生;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情况,不主动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对“错峰违纪”的问题、“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不力,压案不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所属人员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出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6分;所属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每人次扣3分。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

6

 

12

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不断完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部门领导干部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考试制度和考务工作,防止考试泄密事件发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8分;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决策失误,给部门或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扣8分]

8

 

13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书的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抓好上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未对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认真整改的,扣4分]

4

 

14

重视党务、部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强化党内监督;及时公开党费收缴、年度履职考核、部门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经费的列支、审核、报销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未及时公开党务、部务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出现未严格执行部门经费预算、未严格执行经费列支审核报销的或“三公”经费控制不力的,每项次扣2分]

4

 

15

畅通服务师生员工的渠道。重视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协助分管校领导及时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师生关系。[服务师生员工渠道不畅通,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刻意刁难或故意推诿,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引起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分]

4

 

16

重视并支持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重视、不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所属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4

 

合计

 

 

 

师范学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巡察办、监察室)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分

1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抓实抓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暨2020年重点任务推进的目标任务。[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未主动查处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会议记录为准),未完成分解落实的工作任务,每项次扣2分]

6

 

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党内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2分]

6

 

3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协助校党委拟定年度校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分系列、分层级签订责任书;根据校党委年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把上级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融入学校纪委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未协助学校党委分系列、分层级拟定责任书,扣6分;年度校纪委工作要点中未反映相关会议精神的,扣2分]

6

 

4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校党委开展责任制中期、年终检查考核,并向校党委汇报检查、考核情况及考核定级建议;协助校纪委书记及时向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汇报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廉洁从政、违纪线索等重要情况;协助校纪委每半年至少向校党委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协助校党委开展责任制中期、年终检查考核,或未向校党委汇报考核结果及考核定级建议的,每项次扣4分;年度内未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学校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

8

 

5

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协助校纪委书记对校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对应该问责而未问责的,每项次扣2分;对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而未追究责任的,扣4分;未开展对责任制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的,每项次扣2分;未对责任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的,扣4分]

4

 

6

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继续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的,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认真解决的,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的,扣4分]

6

 

7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情况发生;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现顶风违纪问题,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对违纪问题监督不力,压案不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所属人员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出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6分;所属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每人次扣3分。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

6

 

8

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校二届党委第一二轮巡察,并充分运用好巡察结果;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加大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做好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健全校内巡察人才库和巡察组组长库以及巡察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效能,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实效化的要求。[对巡察发现严重问题未督促整改落实的,每项次扣3分;未按校党委要求开展年度巡察,或未完成既定目标的,扣6分]

6

 

9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网上廉政教育展馆作用,充分利用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及违纪党员领导干部的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指导二级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廉洁文化活动,突显宣传教育特色亮点。[未安排部署年度“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扣4分]

4

 

10

加强执纪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重大关口、重点岗位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师生和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纠治、查处“错峰违纪”苗头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强化日常监督,让日常监督常严、常在、常态,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继续开展扶贫领域、学生资助、教育收费、“小金库”治理、“六个严禁”整治、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学校“学分制综合改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学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监督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部门追责问责的,扣4分;没有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的,每项次扣2分]

8

 

11

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深入开展纠“四风”转作风专项行动,坚决惩治腐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三转”,紧盯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对象,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查处在学校人员招聘、职称评定、干部选拔、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教育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学生奖助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资金,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校园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校园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违反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造成不良后果的,每项次扣4分;因履职不力,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的,每项次扣5分;对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问题线索不认真及时调查处理的,未按时按质上报的,扣5分;服务师生员工渠道不畅通,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刻意刁难或故意推诿,或处置工作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10

 

12

严肃问责追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按照职责权限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以及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按照《监察法》和有关党纪法规,给予严肃追责问责。[监管责任不到位,问责工作不认真,问责事实调查不清、责任认定不准确、问责方式不恰当的,每项次扣4分]

8

 

13

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责任担当;要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制度,对所属教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责任担当不够,部门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不到位,未开展“四种形态”谈话或谈话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工作情况汇报会、不亲自汇报工作落实情况的,每次扣2分;部门及所属人员被问责的,每项次扣2分]

6

 

14

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和廉洁自律测评。在年终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按规定要求进行述责述廉,并组织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没有开展述责述廉的,或以述学述职代替述责述廉的,扣2分;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测评综合满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4

 

15

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不断完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部门领导干部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决策失误,给部门或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扣4分]

4

 

16

严格落实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书的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抓好上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未对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认真整改的,扣4分]

4

 

17

重视部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部门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经费的列支、审核、报销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未及时公开部务工作的,每项次扣1分;出现未严格执行部门经费预算、未严格执行经费列支审核报销的或“三公”经费控制不力的,每项次扣1分]

2

 

18

加强对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八项纪律”和“五严守、五禁止”规定,规范处置信访举报件,做到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严格纪检监察工作程序规定和干部监督考核制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纪检巡察监察干部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每人次扣2分;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所属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2

 

合计

##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分

1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抓实抓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暨2020年重点任务推进的目标任务。[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未主动查处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会议记录为准),未完成分解落实的工作任务,每项次扣2分]

6

 

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党内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2分]

6

 

3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完成校内巡察工作任务,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未认真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每项扣3分]

6

 

4

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相关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劳资、职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相关规章管理制度;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在教职工校内调动、岗位聘任、履职考核、评先选优、奖励晋级以及人员招聘、人才引进等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教师进修培训、学历提升和编外用工等相关工作的管理,严格程序,完善手续;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规范师资队伍管理,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加大高层次人才、双师型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到位的,每项次扣2分;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发生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扣14分;教师进修、学历提升和编外用工未与学校签订协议,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4分;]

14

 

5

加强对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把师德师风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教师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中,对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在职称评审、评先选优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加大执行《xx师范学院教师师德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力度。[未坚持标准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的,扣12分;执行学校相关制度不严格,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2分]

12

 

6

依法依规办理教职工工资、津补贴的核算、审批工作,确保教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制定新一轮绩效分配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认真开展“吃空饷”、滥发奖金补贴、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导致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每项次扣6分;绩效工资激励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酌情扣分]

12

 

7

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责任担当;要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制度,对所属教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责任担当不够,部门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不到位,未开展“四种形态”谈话或谈话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工作情况汇报会、不亲自汇报工作落实情况的,每次扣2分;部门及所属人员被问责的,每项次扣2分]

6

 

8

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和廉洁自律测评。在年终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按规定要求进行述责述廉,并组织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没有开展述责述廉的,或以述学述职代替述责述廉的,扣2分;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测评综合满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4

 

9

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继续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持续纳入学校新进教师培训的内容。[党员未按要求参加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认真解决的,所在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的,扣6分;未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培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扣6分]

6

 

10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情况发生;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情况,不主动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对“错峰违纪”的问题、“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不力,压案不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所属人员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出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6分;所属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每人次扣3分。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

6

 

11

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不断完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部门领导干部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6分;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决策失误,给部门或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扣6分]

6

 

12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书的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抓好上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未对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认真整改的,扣4分]

4

 

13

重视部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部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人员招聘、人才引进、校内调动、岗位聘任、履职考核、评先选优、奖励晋级以及部门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经费的列支、审核、报销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未及时公开部务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出现未严格执行部门经费预算、未严格执行经费列支审核报销或“三公”经费控制不力的,每项次扣2分]

4

 

14

畅通服务师生员工的渠道。重视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协助分管校领导及时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服务师生员工渠道不畅通,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刻意刁难或故意推诿,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引起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分]

4

 

15

大力支持学校纪检巡察监察人员队伍建设及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落实人员条件保障,支持推动纪委“三转”,聚焦主业;重视并支持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纪检巡察监察人员队伍建设未达到上级要求的,扣2分;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重视、不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所属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4

 

 

师范学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学生工作部)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分

1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抓实抓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暨2020年重点任务推进的目标任务。[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未主动查处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会议记录为准),未完成分解落实的工作任务,每项次扣2分]

6

 

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党内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2分]

6

 

3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完成校内巡察工作任务,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未认真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每项扣3分]

6

 

4

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监管。严明政治纪律,特别要加强对学生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甄别,及时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散布错误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10

 

5

加强学风建设。探索学生思想品德操行评价管理制度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主阵地协同育人机制;协调校、院两级组织开展始业教育、主题教育、考风考纪教育以及学生遵规守纪和诚信教育,不断降低学生违纪率;严格考试制度,加强考务工作,防止考试泄密事件发生;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杜绝违规合作办学、违规招生、违规转学和违规转专业的情况。[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的,每项次扣6分;组织省级及其以上考试发生泄密事件的,扣6分;出现违规合作办学、违规转学、违规转专业情况的,扣6分]

12

 

6

严格落实评先选优和奖助学金评定发放政策。拓展宣传教育渠道,加大对评先选优和奖助学金评定发放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学生的满意率;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奖助学金、教育收费、招生录取等专项督查,以及教育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在对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专项督查中,学生总体满意率低于95%,扣1分;满意率低于90%,扣2分;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违反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相关规定的,扣6分;对学校开展的各项专项督查配合不力,对违反奖助学金发放政策情况处置不力,引发上访或媒体舆论关注,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扣6分]

12

 

7

持续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号召,认真履行好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中心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科研和实践水平,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创业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履行好相关职责的,扣4分]

4

 

8

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责任担当;要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制度,对所属教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责任担当不够,部门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不到位,未开展“四种形态”谈话或谈话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工作情况汇报会、不亲自汇报工作落实情况的,每次扣2分;部门及所属人员被问责的,每项次扣2分]

6

 

9

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和廉洁自律测评。在年终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按规定要求进行述责述廉,并组织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没有开展述责述廉的,或以述学述职代替述责述廉的,扣2分;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测评综合满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4

 

10

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继续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的,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认真解决的,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的,扣6分]

6

 

11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情况发生;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情况,不主动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对“错峰违纪”的问题、“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不力,压案不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所属人员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出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6分;所属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每人次扣3分。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

6

 

12

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不断完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部门领导干部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考试制度和考务工作,防止考试泄密事件发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6分;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决策失误,给部门或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扣6分]

6

 

13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书的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抓好上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未对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认真整改的,扣4分]

4

 

14

重视部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部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部门经费预算执行和学生评先选优及奖助学金评定的情况;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经费的列支、审核、报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未及时公开部务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出现未严格执行部门经费预算、未严格执行经费列支审核报销或“三公”经费控制不力的,每项次扣2分]

4

 

15

畅通服务师生员工的渠道。重视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协助分管校领导及时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服务师生员工渠道不畅通,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刻意刁难或故意推诿,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引起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分]

4

 

16

重视并支持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重视、不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所属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4